重庆市大渡口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机制改革有哪些成效?
【谷腾环保网讯】1月16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就《大渡口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机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通报。该《试点方案》目前已在重庆市范围内推广,试点成效拟在全国推广。
试点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大渡口区副区长朱泽兵在通报会上介绍,大渡口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通过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机制改革,有利于提高供地效率,弥补政策制度空白,进一步节约土地开发成本,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
目前,改革内容涵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以及风险管控、修复后的效果评估全过程管理,通过开展区域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排查,合理确定地块出让计划;推行污染地块分级分类管理;提升土壤污染调查、评估等全过程质量;完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修复活动监管机制;完善污染地块后期管理等重点任务,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值得关注的是,大渡口区的试点方案实现了三个首次,即首次落实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安全监管责任;首次明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分级分类管理流程;首次形成多部门联合监管新局面。
全面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娟向记者介绍,目前试点的内容包括:开展区域排查,建立调查清单,与地块出让计划做好衔接;推行污染地块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提升土壤污染调查、评估等全过程质量;完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修复活动监管机制;完善污染地块后期管理。
特别是在完善污染地块后期管理方面,大渡口区将强化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强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联动管理,结合地块污染状况合理确定规划用途。探索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建立移出名录地块再开发过程土壤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对于土壤环境异常情况,采取及时报告,停止施工、补充调查和修复等措施,直至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全面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多部门联合排查完善未开发建设的历史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情况。
事实上,在重庆市、区两级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推动下,原重庆钢铁厂片区修复取得积极进展,累计完成修复地块约3100亩,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目前正在持续推进高速线材厂、烧结厂等污染地块修复效果验收。
强化污染地块准入管理
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野着重对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方面的措施,主要包括规划阶段和供地阶段的准入管理进行介绍。
在规划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即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针对涉及规划调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在详细规划批复前,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均按《试点方案》要求征询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意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经初步调查发现污染严重的,优先规划为绿地、林地、道路交通设施等非敏感用地。
而在供地阶段,则严把供应关口,供地前期保持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在确认该地块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相关证明后予以供应,对未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地块,不得组织土地出让或者划拨。
《试点方案》还明确了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安全监管责任,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周建国介绍,大渡口区城乡建委主要是以技术服务方式,强化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安全监管。除了安排专人负责,还将委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监督工程师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外聘第三方监理机构组成专家小组辅助参与安全监管。
此外,将狠抓危大工程全过程监管,结合现场实际,重点加强高边坡、深基坑、土方开挖等危大工程的监管,严格把控方案的审批、专家论证等环节,落实危大工程作业时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值班值守制度。同时,严格落实风险研判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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