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 462-2009)
更新时间:2009-03-16 08:42
来源:环保部
作者:
阅读:2458
标准名: 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标准编号: HJ 462-2009
发布单位: 国家环保部
标准性质: 强制性
实施日期: 2009-06-01
关键词: 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治工业锅炉及炉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设计、脱硫工艺系统、材料和设备选择、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提出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石灰法、钠钙双碱法、氧化镁法、石灰石法工艺,配用在蒸发量≥20t/h(14MW)的燃煤工业锅炉或蒸发量<400t/h的燃煤热电锅炉以及相当烟气量炉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湿法烟气脱硫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燃油、燃气工业锅炉的湿法烟气脱硫工程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为首次发布,2009年6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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