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保违法风险 怎样降低?
降低企业环境违法风险主要有哪些措施?加大对违法主体的处罚力度体现在哪些方面?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具体实施中罚款数额如何确定?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有何区别?对排污权交易有何影响?这是前不久在湖南省衡阳市举办的“解读‘新环保法’降低企业环境违法风险”培训班上,参加培训的企业代表向专家们提出的问题。
培训期间,谈到新修订的《环保法》对企业的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干部杨威重点解读了法律责任部分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以及企业要建立环保责任制度、注重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等。另外,新法还鼓励环保产业发展,对为改善环境主动转产、搬迁、关闭的企业,政府将给予支持。
针对有关按日计罚制度的疑问,杨威解释按日计罚的适用情形首先是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包括超标超总量排污等。其次是执法部门应当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此外,由于地方可以增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杨威提醒企业除了关注新环保法,也要关注地方立法。
“两高”司法解释具体适用中的一些问题,也是企业相当关心的,培训班还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喻海松博士,详细介绍了环境污染刑事风险防范问题。并与参加培训的企业就暗管达标排放是否违法,连续两次行政处罚与按日计罚的关系,委托第三方处置造成污染问题的法律责任,怎么认定超过3吨的混合危险废物性质等问题进行了深度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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