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布6大高污染行业整治目标
日前,温州市政府发布《温州市“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对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合成革等6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提出了整治方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据了解,该实施方案以“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思路,全面推进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合成革等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末,6大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
按规定,温州市将对这6大行业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其中,新、改、扩建工业项目新增排污权指标要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控制重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建(含搬迁)项目,工业园区或工业功能区外不再新建(含搬迁)重污染、高耗能项目。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等。
此外,对这6大行业还要实行严格执法。对于不具备合法环保手续的企业,位于工业园区或工业功能区内的,一律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仍不能补齐手续的,一律依法关闭;位于工业园区或工业功能区外的,原则上要予以依法关闭。对布局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位于人口密集的敏感区、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环境纠纷或投诉较多、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治、限期搬迁或鼓励转产转业,逾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达标的,一律依法关闭。
六大行业整治目标:
1.电镀行业:2012年6月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市区范围除少数环保标杆式企业外,其他电镀企业全部入园生产;市区电镀业通过整治验收。2012年底前,乐清、瑞安、平阳、永嘉、苍南等地电镀园区建成投用,应入园而未按时入园的企业一律关停;有电镀企业的县(市)通过整治验收。
2.印染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印染、水洗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9月底前,有印染、水洗企业的县(市、区)通过整治验收。2014年底前,全市印染、水洗行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均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5%以上,平均重复用水率达到35%以上。
3.造纸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造纸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9月底前,有造纸企业的县(市、区)通过整治验收。2014年底前,全市造纸行业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均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30%以上,平均重复用水率达到60%以上。
4.制革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9月底前,有制革企业的县(市、区)通过整治验收。2014年底前,全市制革行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均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30%以上,铬排放量在2009年规划调查数据基础上削减15%以上。
5.化工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底前,其他企业基本实现搬入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整合发展。2015年9月底前,有化工企业的县(市、区)通过整治验收。2015年底前,全市现有化工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0%以上,全行业单位产值排污量在2010年基础上降低30%以上。
6.合成革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合成革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9月底前,有合成革企业的县(市、区)通过整治验收。到2014年底前,全市合成革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和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5%以上。
☉商报记者 夏晓腊
商报讯 日前,市政府发布《温州市“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对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合成革等6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提出了整治方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据了解,该实施方案以“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思路,全面推进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合成革等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末,6大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
按规定,我市将对这6大行业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其中,新、改、扩建工业项目新增排污权指标要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控制重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建(含搬迁)项目,工业园区或工业功能区外不再新建(含搬迁)重污染、高耗能项目。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等。
此外,对这6大行业还要实行严格执法。对于不具备合法环保手续的企业,位于工业园区或工业功能区内的,一律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仍不能补齐手续的,一律依法关闭;位于工业园区或工业功能区外的,原则上要予以依法关闭。对布局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位于人口密集的敏感区、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环境纠纷或投诉较多、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治、限期搬迁或鼓励转产转业,逾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达标的,一律依法关闭。
六大行业整治目标:
1.电镀行业:2012年6月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市区范围除少数环保标杆式企业外,其他电镀企业全部入园生产;市区电镀业通过整治验收。2012年底前,乐清、瑞安、平阳、永嘉、苍南等地电镀园区建成投用,应入园而未按时入园的企业一律关停;有电镀企业的县(市)通过整治验收。
2.印染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印染、水洗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9月底前,有印染、水洗企业的县(市、区)通过整治验收。2014年底前,全市印染、水洗行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均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5%以上,平均重复用水率达到35%以上。
3.造纸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造纸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9月底前,有造纸企业的县(市、区)通过整治验收。2014年底前,全市造纸行业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均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30%以上,平均重复用水率达到60%以上。
4.制革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9月底前,有制革企业的县(市、区)通过整治验收。2014年底前,全市制革行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均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30%以上,铬排放量在2009年规划调查数据基础上削减15%以上。
5.化工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底前,其他企业基本实现搬入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整合发展。2015年9月底前,有化工企业的县(市、区)通过整治验收。2015年底前,全市现有化工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0%以上,全行业单位产值排污量在2010年基础上降低30%以上。
6.合成革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合成革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9月底前,有合成革企业的县(市、区)通过整治验收。到2014年底前,全市合成革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和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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