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挂牌督办第二批违法问题
陕西省环保厅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第二批挂牌督办违法环境问题,其中水质一直较好的西安市灞河却因为8个排污口直排污水,导致水污染物超标十几倍,同其他7个违法问题一起被挂牌督办。
5月初,执法人员对灞桥排污口首次检查时发现,在灞河灞桥区河道管理站到灞桥区实验小学之间300米的河段中,有3个生活污水的排放口水质超标,且均位于灞河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另外还有4处排污口自上而下分布在灞河东西沿岸,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最高达198mg/L和53.08mg/L,分别超标2.9倍和3.4倍。上述排污口超标排污,已导致原本水质较好的灞河下游污染物浓度明显增高,其中下游氨氮浓度较上游增加了22倍。
检查还发现,位于灞河岸边的西安市第十二污水处理厂去年建成后,一直未投入运行,日排水量超过1万吨,各项污染物均超标,其中氨氮排放浓度34.5mg/L,超标5.9倍。
对此,陕西省环保厅已责成西安市第十二污水处理厂在今年8月底前投入运行,10月底前达标排放;对于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3个排污口,也须在8月底前拆除,其余4个排污口立即停止直排,将污水通入管道收集并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要求西安市对灞河沿线排水口全面排查,9月底前完成雨污分流,除雨水外,未经处理污水不得直接排入灞河。
另外7个挂牌督办的问题包括陈仓区不符合产业政策小炼钢厂环境污染问题、沋河污染问题、潼关县豫秦有色金属尾矿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恒丰农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陕西神木化工公司和汇通热电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子长中山川水源地环境问题、昊华平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问题。8起环境问题涉及两条河流、两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20家企业。
陕西省环保厅表示,他们将严格按照督办要求,严肃查处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并暂停审批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对挂牌督办期间仍然违法排污的企业,省环保厅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逾期未完成挂牌督办要求的责任单位,以及在挂牌督办工作中,督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监管单位,省环保厅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建议当地政府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同时,陕西省环保厅还将向金融部门通报本次挂牌督办的情况,将这些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金融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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