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评报告几无公信力报告简本仅向公众开放十天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环评报告全称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项目建设前进行的、对于项目建成后环境影响程度的预先评估。如果报告认为项目建成后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那么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就必须进行修改,甚至取消。
环评报告起到重要的把关作用,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目前,我国《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规定重大建设项目必须预先通过环评报告,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环评机构加以审核。但近日,环保部的一项专项检查表明,目前许多环评机构存在严重的问题。
根据通报,环保部此次针对501家--也就是全国超过三分之一的环评机构的检查中,88家环评机构的环评文件质量低下,甚至有两家机构隐瞒情况、材料造假。调查显示,环评机构在工程方面前普遍缺少话语权、在报告的真实性上也有很多水分。
作为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一环,此次环保部检查中发现的刻意隐瞒、造假的情况,让环评机构的公信力无处安放。在很多环评从业人员看来,这样的惩罚势在必行,但在惩罚背后,是整个行业的尴尬处境和鱼龙混杂的现状。上海某大型环评机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因为拥有环评资质的机构过多过杂,行业内甚至正在发生“价格战”的恶性竞争。
工作人员:如果是一些小项目,反正资质大家都有,甲级单位开的价位会比较高一点,三万块钱,然后工程单位就觉得别的单位可能一万五、两万就能做了,毕竟是一个文字工作。但实际上要去认真负责做的话,要去看现场、用模型估算、然后提出措施。一些小单位就觉得可以依葫芦画瓢,电脑上复制粘贴就行,有的单位一个环境报告表可能半天就写出来了,对于业主来说,我拿到批文就行了,谁管你是用几天做出来的。
报告近乎一纸空文审批阶段敷衍了事
大连某环评行业从业人员王先生也告诉记者,如今,即使环评机构给出严格的报告,也未必能得到严格的执行,特别是在一些小项目的验收过程中,环评报告的话语权往往遭到工程方和地方政府的双重挤压,很多建议流于一纸空文。
王先生: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在建设过程中和设计阶段、审批阶段的差别有点大。比如批的时候是一层楼,但是盖得时候盖三层,验收的时候有的就糊弄过去。环评这块没法监管,这块是环保局的任务。
在这种情况下,环评机构为了生意,自然很难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做出公正的评价。
上海环评机构工作人员:说的直白一点,我们和业主是统一战线的。毕竟,如果太多的项目评价通不过,以后找你做的会越来越少。也许的确是为环境好,上了很多措施,但是业主觉得上那么多措施对于投资来说是一件非常不经济的事情,所以他会去找一些上措施上的少的单位去做项目,这样投入也少。
记者的调查表明,环评机构的问题由来已久,此次环保部的专项检查,只是暴露了环评行业问题的冰山一角。那么,这些问题能否根治?环评报告如何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呢?
国外环评报告完全公开国内仅有报告简本向公众开放十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仅靠环保部自上而下的监管是不够的,环评机构若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更加公开,引入社会的监督。
马军:环评制度是从美国开始的,环评机构也会受到压力、诱惑,但他们的环评报告是需要完全公开的,也有特别充分的公众参与的过程、包括同行的评议,哪个机构要是在这中间被发现质量低劣、甚至造假的话,它的公信力很快就会丧失。在我国,环评是一个封闭的过程,只有报告简本是公开的,而公开的时间只有十天。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实,我国现行的制度并非没有对此做出努力,但到了执行阶段,这种努力却总是因为利益的博弈被有意识地规避了。马军建议,相关制度必须进一步上升到立法层面。
马军:现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十年过去以后,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局面,它需要加以调整,把公众参与的原则性规定细化,并且大大的加强,仅靠环保部还是难以做到大的调整。
大连环评行业从业人员王先生也强调,环保部门的难作为正是环评报告失语的根本原因。
王先生:像环评报告本身力度不强,因为他是咨询类的,服务企业和环保局之间的机构,他不是行政法规,可能法律法规性还不强。我觉得还是国家制度制定齐全了,环评这块的作用才能跟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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