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唐等城市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
地下水污染一直是污染防治的重点,华北部分地区地下水出现重金属超标。
4月26日,记者从中央政府网获悉,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水利部编制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指出,初步调查表明,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
京津唐等地区被列入地下水重金属超标区域,《方案》指出,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州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周围;局部地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区,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城市周边,山东省济南地区—德州东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区。
对于此区域地下水污染的成因,《方案》认为,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010年,该流域废水排放量高达49.73亿吨。
《方案》进一步指出,重点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华北平原石油化工行业(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矿山开采及加工、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高尔夫球场等重点污染源对地下水产生点状、线状污染,部分中小型企业产生的废水未加处理通过渗井、渗坑违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
为了应对华北地区地下水污染问题,《方案》提出了较为详尽的监督、治理措施,并提出,到2015年年底,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到2020年年底,全面监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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