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危险的化工企业“上山下乡”
山沟沟里的化工厂正在“喷云吐雾”。□记者肖芳报道
□核心提示一些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的化工企业,从城市转移到偏远的农村地区已成趋势。招远市金岭镇上华山村的村民反映:该村的一处山沟里“藏着”这样一家化工厂。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排放物,导致周边自然环境恶化,果树干枯,家畜死亡,粮食减产甚至绝收。村民们希望,当地环保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督促晨昊锌业严格达标排放,不要让其成为毒害一方的污染企业。
□本报记者肖芳
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以及城市居民维权意识的提高,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的化工企业,已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难以在城市找到安稳的立足之地。这对于化工企业来说,本该是完善自身污染防控举措、转型绿色文明生产的契机。但记者近期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化工企业却和公众玩起了“躲猫猫”游戏。它们转移到偏远的农村地区,“藏身”在山沟沟里,大规模进行生产。这一化工企业“上山下乡”的危险趋势,已经引起了当地群众的警惕,也该引起环保部门的重视。
化工厂“藏身”山沟沟
近日,招远市金岭镇上华山村多位村民致电本报编辑部称:该村的一处山沟里“藏着”一家化工厂;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等排放物,导致周边自然环境恶化,果树干枯,家畜死亡,粮食减产甚至绝收。
1月8日,记者按照当地村民指示,找到了这家化工厂。该厂位于上华山村东北方向的一处山沟里,当地村民习惯称该沟为“马沟”。化工厂选址在半山腰,坐北朝南,北靠一座无名小山,南面一座规模约为两三个足球场大小的水库,可谓“背山面水,风水奇佳”。
这家化工厂颇有规模,厂区和宿舍区足足占据了半座小山。厂房屋顶上落了厚厚一层黑灰,显示其投入生产的时间已不短。几个高低不一的烟囱正冒着青白色或灰黄色的烟。记者赶到现场时,正值北风呼啸,工厂排放出来的烟雾被吹散,整个山沟完全被烟雾笼罩,弥漫着浓重的煤烟味儿。有村民告诉记者,这些烟雾里有时还会夹杂刺鼻的酸臭味儿,“让人恶心反胃”。
这个化工厂以南的水库已经结冰,颜色未见肉眼可辨的明显异常。化工厂前后的山坡,业已被整理成平地。远远看去,工厂周围的道路和平地上,均散落着红色、黄色或白色的粉末,可谓“五彩斑斓”。
记者走近发现,化工厂大门朝西,门口并未悬挂单位名称。记者试图进入这家工厂,却被门口工作人员阻拦。记者询问这家工厂的名称和主营业务,工作人员均不予回答。
记者通过多种渠道辗转得知,该化工厂名为烟台晨昊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昊锌业”)。根据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开信息显示,该厂成立于2007年6月13日,经营范围为“利用废料回收氧化锌、铁粉、铜渣、银;亚硫酸铵销售”。
周边群众渐受其害
招远市环境保护局在一份官方文件中表示,晨昊锌业于2007年由烟台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晨昊锌业是于2013年7月4日通过招远市环保局批复,开始进行试生产。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晨昊锌业在其官方网站中介绍说,工厂自有2.5米×38米回转挥发窑一条,年生产次氧化锌粉5000吨,副产品包括铅渣、镉渣等。但上华山村多位村民对记者表示,晨昊锌业已经在此生产“四五年了”。
村民们介绍说,晨昊锌业建厂地址,原为荒山和耕地,工厂以南的水库,则是村里的主要灌溉水源之一。水库以东、以南分布着上华山村大量优质的耕地、林地。晨昊锌业到来几年后,渐渐给这方好水、好地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据村民们回忆,从2008年前后,化工厂附近的农作物和经济林木,开始出现干枯、死亡或生长停滞。2012年以后,情况变得更加严重。2013年,水库以东以南近8亩耕地里的花生大面积死亡,“刚冒出地膜的芽儿,先是变黄、变细,然后变干死掉,最终颗粒无收。”水库以东的速生杨林生长速度明显减缓甚至停滞,一万多棵绿化苗(金叶女贞)中约有六成受损死亡,剩下的也“半死不活,无法出售”。
还有村民反映,村里多次出现牲口在水库中饮水后突然死亡的现象。“现在放羊都得离水库远远的,不敢太靠近。”
期待环保部门严格执法
晨昊锌业的存在,已经影响到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村民们开始进行抗争。上华山村的村民们试图直接与化工厂沟通,但“根本连大门儿都进不去”。村民们又向村干部反映情况,希望村集体出面解决问题,但“没有任何结果”。苗木死亡、粮食绝产后,村民们又将情况反映到招远市环保部门,要求查处污染、赔偿损失。
2013年9月25日,招远市环保局向信访群众作出答复:经招远市农业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检测,绝产花生地里土壤的汞、铜、锌、铅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记者注);经招远市环境监测站检测,化工厂上游、下游平塘内的水,均未检出铜、汞、铅、锌等重金属。
但耐人寻味的是,尽管这份答复书从侧面排除了晨昊锌业与粮食绝产之间的相关关系,可晨昊锌业还是于2014年1月对村民按照每亩地约2000元的标准进行了补偿。在此之前,经济苗木死亡的村民也得到了一定的补偿。
拿到“较为满意”的补偿款后,涉事村民暂时停止了“上访”。但更多的村民在担心,下一块绝产的土地,会不会是自己家的?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机关申请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村民们希望,当地环保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督促晨昊锌业严格达标排放,不要让其成为毒害一方的污染企业。
■短平快
乡村不是污染企业的“避难所”
随着城市对造纸、化工等重污染企业的强制关停,一些在城市难以为继的企业,竟然借助县域、镇域招商引资的机会,冠冕堂皇地“上山下乡”,把乡村当成了“避难所”。
客观来讲,这些企业的转移,给工业基础薄弱、财政状况不佳的乡村地区带来了财源,也在扩大就业、转变产业结构方面发挥了作用。但是,这些眼皮底下的获益稍纵即逝,却可能会给农业、农村、农民和生态带来巨大的利益损伤,成为中国乡村难以抚平的永久之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淡化GDP考量,实施最严格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已经上升为最权威的政治意志。让污染企业远离人口众多的城区,是大势所趋。但如果借转移之名,把污染转嫁到乡村,把城市绿水蓝天的“幸福”建立在乡村灰天黑水的“痛苦”之上,伤害的不仅是农民,还包括城市居民。因为,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蔬果粮油,无一不是产自农村。因此,只有将污染企业搬迁与污染治理同步推进,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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