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环保年审伪造监测报告
更新时间:2014-04-03 08:14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张翔宇 李世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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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通过环保年审,竟然伪造监测报告,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底,邱某明知中山市古镇某五金喷涂厂的废水检测不合格,为顺利通过《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年审,伪造中山市环境监测站业务专用章和计量认证专用章,并篡改监测报告中的PH值和文号,将监测报告用于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年审。
2010年3月5日,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发现该监测报告属伪造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人员于同年3月9日将邱某抓获归案。邱某交代犯罪动机时认为办理环保年审手续麻烦费时遂产生伪造监测报告念头。
法院认为,邱某无视国家法律,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应依法惩处。鉴于邱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判决邱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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