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处置含汞废物污染环境 浙警方陆续拘15人
4月2日,浙江嘉兴海宁警方通报称,今年3月以来,以海宁市慧华公司、海宏公司为例的一批小微企业,因非法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汞灯管废料,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查处,5名涉嫌人员被刑拘。警方顺藤摸瓜,目前又有10名企业从业人员因非法处置含汞废物污染环境而被拘。
汞俗称“水银”,在常温、常压下唯一以液态存在,化学性质稳定,不溶于酸也不溶于碱。汞常温下即可蒸发,汞蒸气和汞的化合物多有剧毒(慢性)。汞蒸气和汞盐(除了一些溶解度极小的如硫化汞)都是剧毒的,口服、吸入或接触后可以导致脑和肝损伤。
据警方介绍,2011年初,29岁的重庆男子唐某来到海宁做起了废玻璃收购生意,业务渐渐增大。2012年3月,其哥哥也来到海宁帮忙。
2013年,唐某将堆场搬到了海宁丁桥镇鹅毛湾蒋某家约有400平方一块空地上,堆场用水泥浇注,与外界相通。
2011年初,当地一企业主朱某找到唐某,自称可联系江苏一家玻璃厂,将其收购来的废灯管全部收走。但这笔生意有个前提,就是唐某必须优先收购朱某指定的几家灯管厂的废灯管。
唐某觉得这笔“大单”稳赚不赔,欣然答应。
据他交代,为了卖个好价钱,他还用自制的粉碎机将灯管粉碎并取出金属灯头和金属丝的部分。但因灯管里上了荧光粉,在粉碎时为了避免粉尘过大,需进行浇水。加上平日里雨水冲刷,这些灯管里的汞就全部渗透到了堆场的泥土及周边的河道里,造成了大面积的污染。
据警方统计,直到案件被查处,兄弟俩共收购了数千吨废灯管。
一个巴掌拍不响。尽管没有任何资质,但唐家兄弟的生意还是越做越大,这离不开当地一群小微企业的“支持”,海宁升辉节能灯厂的老板娘吴某便是其中一员。
经营期间,吴某打听到将废灯管交由有资质的厂家处理,其费用高达几千元一吨,这对一家小微企业来讲,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正巧有同行向其推荐了唐某,于是抱着“眼不见为净”的想法,吴某拨通了唐某的电话。
“唐家兄弟最早的时候来收,还给我100元一车,后来几次他就不给我钱了,到最后我还倒贴钱让他把废灯管运走。”吴某交代说。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刑拘10人中,有7名灯管厂负责人与吴某的情况差不多,最后成了环境污染的元凶。截至目前,海宁公安机关已刑拘了15名涉嫌污染环境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处罚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上述犯罪嫌疑人或将面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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