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电厂哪能拿了钱却不干事
一个装机100万千瓦的燃煤发电机组,如果一年中有20%的时段超过规定排放限值1倍及以上,则不仅要被没收超标时段环保电价款2700万元,还将面临最高5倍即1.35亿元的罚款。今年以来,政策层对燃煤电厂环保设施运行效率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
国家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印发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其上网电量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执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否则,收回环保电价补贴,或处以5倍以下罚款。
这一《办法》的出台将对火电厂有什么影响?能否遏制个别电厂拿了电价补贴,相关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甚至导致超标排放的现象?为此,记者日前采访了相关专家和企业。
拿了环保补贴就要治理污染
30万千瓦以下机组或大量燃用高硫煤的电厂,脱硫、脱硝电价略有不足;无论布袋除尘还是电袋除尘,每度电0.2分都不足以补偿改造和运营成本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责权对等原则,发电企业在享受环保电价政策的同时,应承担运行环保设施的义务和责任,切实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对不履行义务者,除了没收环保电价款外,还有可能并处5倍以下罚款。
他举例说,一个装机100万千瓦、年发电量50亿千瓦时的燃煤发电机组,若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则可享受环保电价加价2.7分钱/每千瓦时;如果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并达标排放,则每年可获环保电价款1.35亿元;如果其一年中有20%的时段超过规定排放限值1倍及以上的,则不仅要被没收超标时段环保电价款2700万元,还将面临最高5倍即1.35亿元的罚款。“可以看出,这个处罚相当严厉,将发挥巨大的威慑作用,促使燃煤电厂更好地减排治污。”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技部主管刘政辉告诉记者,他们的机组在改造前,烟尘排放浓度很高,对后端脱硫设施影响很大,造成脱硫设施非正常停运。脱硫设施一停,每天直接的脱硫电价损失就达20多万元,每年脱硫设施非正常停运十几次,仅脱硫电价一年就损失500万元。“现在,两台60万千瓦机组的电袋项目稳定运行,烟尘排放浓度从240mg/m3降到20mg/m3,给电厂带来不小的治理效益。”
一家电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在制定脱硫和脱硝环保电价时,是以全国范围内发电企业整体状况来考虑的,对于大多数电厂来说可以弥补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营成本。但对于不同区域和不同容量的电厂,由于采用煤质、燃烧方式、环保技术等的不同,环保设施运行成本也存在差异。
“总体来说,60万千瓦等级以上机组和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的电厂,增加成本和补偿基本可以平衡;30万千瓦等级以下机组或大量燃用高硫煤的电厂,脱硫、脱硝电价略有不足。”他说。
这位电厂负责人还说,除尘电价是结合国家对烟尘排放日益严格的要求,从鼓励电厂进行除尘技术改造角度出发而制定的,无论是布袋除尘器改造还是电袋除尘器改造,每度电0.2分的除尘电价都不足以补偿改造和运营成本。
国内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改造时间比较集中,几年内大量电厂集中改造,确实增加了电厂的建设改造成本。但这位电厂负责人表示:“不管怎么说,拿了环保电价补贴,就一定要按照要求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达标排放。”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战略与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姜鑫民介绍说,电厂脱硫脱硝改造的确投入很大成本,脱硝改造按150元/千瓦计算,60万千瓦机组仅脱硝改造费用就需要9000万元。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后,国家电价补贴合计为2.7分/千瓦时,基本弥补运行成本。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电厂领了环保电价补贴,就应该履行环保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否则,应收回环保电价补贴或并处罚款。
达标的压力每时每刻
以排放浓度小时均值直接考核排放效果,比按投运率考核更严格、更有针对性
《办法》规定,因发电机组启机导致脱硫除尘设施退出、机组负荷低导致脱硝设施退出并致污染物浓度超过限值,CEMS因故障不能及时采集和传输数据,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情况,应没收这个时段环保电价款,但可免于罚款。
但对于燃煤发电企业通过改装CEMS或DCS软、硬件设备,修改CEMS或DCS主要参数,篡改CEMS或DCS历史监测数据或故意损坏丢失数据库等手段,以及其他原因人为导致数据失实的,则不但没收相应时段环保电价款,并从重处以罚款。
姜鑫民说,《办法》的上述规定主要意思是,由于发电机组启机导致脱硫除尘设施退出等客观原因,电厂环保设施没有正常运行导致不达标排放,政府只收回环保电价补贴,不罚款。由于改装系统、篡改数据等主观故意弄虚作假的,给予严惩。
他认为,这样规定是有道理的,由于客观原因没有达标排放的,没有为环保做贡献,就不应该拿环保电价补贴,但是没有主观故意所以不罚款。如果故意弄虚作假,有骗取补贴之嫌疑的,肯定要严惩。让真正遵规行事、达标排放、为环保做贡献的电厂得到实惠。
去年5月,环境保护部曾组织完成了2012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其中,15家企业因为脱硫监测数据故意弄虚作假,被开出罚单。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曾透露,已经派人对发电厂骗取脱硫电价补贴的情况进行调查。而且调查结果将在两个月后公布,对于骗取脱硫电价补贴的企业将予以重罚。
一位电厂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我国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改造时间比较集中,环保设施选型不多,可能存在一些技术上的不成熟从而影响运行效果。现实中,也有可能由于煤质波动、环保设备磨损老化以及环保设施选型不合理等原因,影响减排效果。
他说,如果没有达标排放,领不到环保电价补贴,这给电厂提出了更高要求,电厂必须谨慎行事,更加重视生产运行的每一个环节,争取每一度电都能拿到补贴。对于改装CEMS或DCS软、硬件设备和篡改CEMS或DCS历史监测数据等故意弄虚作假,一定要给予重罚,这个谁都会理解。
另外,《办法》规定,以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是否超标为考核指标,确定是否执行环保电价补贴及受处罚。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环保电价的考核指标有环保设施投运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等。比较而言,以排放浓度小时均值直接考核排放效果,比按投运率更严格、更有针对性。燃煤发电企业必须保证每个小时都要达标排放,否则将被没收环保电价款,严重超标的还将面临巨额罚款。
这位电厂相关负责人认为,按小时浓度均值考核比之前更严格,责任更大,对企业生产管理的要求更高,但为了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应该这样要求。
人和设备,两手监督都要硬
安装运行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省级环保部门联网;环保和物价部门加强跟踪检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社会监督
国家发改委这位负责人说,促进燃煤发电企业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并有效运行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关键:一方面,要发挥价格信号的引导、调节作用,将治理环境污染的成本内部化;另一方面,强化监管责任和处罚办法,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办法》要求燃煤发电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运行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简称“CEMS”),并与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级电网企业联网,实时传输数据。另外,国家加强对在线监测数据的监管。
CEMS数据是核定污染物排放浓度的主要依据,并留置两个渠道印证数据的真实性。还要求燃煤发电企业把环保设施纳入企业发电主设备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并规定对CEMS和DCS(环保分布式控制系统)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予以严惩。
姜鑫民认为,要达到《办法》的预期效果,需要两方面的监督,即设备和人的监督。一是要完善监测系统,严格科学监督电厂的每时每刻排放。二是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监督、检查,同时也要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办法》明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定期组织核查燃煤发电企业环保设备运行情况;省级价格、环保主管部门等要加强对燃煤发电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环保电价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
同时,《办法》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各发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公告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以及典型价格违法案例,鼓励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燃煤发电企业非正常停运环保设施的行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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