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员为何难管“大衙门”
4日上午, 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东城区环保局监察队执法队员来到位于东城区的国家文物局,对其食堂进行油烟和噪声污染的例行执法检查时遭遇“闭门羹”。当天,执法人员在国家文物局院外等候超过2小时,多次出示证件并进行各种沟通未果。一位自称“刘处长”的该局工作人员对待执法人员和记者态度蛮横,甚至向多名记者骂“滚”。国家文物局机关食堂因油烟直接排放污染周边环境遭群众举报,东城区环保部门希望对已掌握的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直至当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环境执法人员仍未获得准入而被迫返回。国家文物局当天回应表示,食堂已经安装了油烟过滤设备。
昨天17时37分,国家文物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就4日发生的其工作人员阻挡环保部门执法及记者采访一事表态,称此举违背了机关工作准则,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宗 禾
见过强悍的,没有见过如此强悍的—蛮横地将环境执法人员堵于门外,多次向记者喊“滚”,理由居然是嫌门口人多、扰乱办公秩序。自己的机关食堂因噪音和油烟污染问题频遭市民举报,却拿一个驴唇不对马嘴的理由拒绝执法检查和舆论质疑,这位刘处长究竟在想什么?
对于文物局有关官员的拒检心态,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一语道破:基层执法者难管高级别机关。环境监管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常规环境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由基层环境监察队负责。同时执法主体只有一个,上一级执法队如随同检查,发挥的仅是指导作用。因此面对级别较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执法队员就可能遭遇执法难。针对这种情况他建议,“应从制度层面加强设计,在执法对象级别更高的时候,应选定更合适的执法主体前往开展执法检查,基层执法队则发挥协助作用。”
原来,根子就在于面子问题作祟!堂堂“国字号”机关,说来也算是副部级单位,居然被小小的东城区环保局监察队执法队员突击检查,岂不是大失官面?有关人员蛮横对待执法队员和记者,是不是为了维护那虚荣得不能再虚荣、荒诞得不能再荒诞的“衙门”之威?
如何才能让“国字号”大衙门接受环境执法检查?杨教授所出点子真的管用吗?如果选择更高级别执法主体,才能与执法对象的官位相“匹配”,难道必须让正部级的国家环保部部长亲自执法才行?甭管东城区环保局监察队执法队员的级别有多低,其执法权力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其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其执法行为就代表着国家权力、国家法律尊严。
法律的威力大小、刚性强弱与执法者级别高低不应该画上等号。没有对法律和公权力的敬畏,就没有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遵纪守法。对于这起事件涉及的某些官员来说,最大的污染不是食堂的噪音和油烟污染,而是其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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