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岂有法外之地?
近日有媒体报道,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在腾格里沙漠腹地建设工业园区,引入大量化工企业。这些企业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沙漠,同时也开采地下水用于生产。
实际上,近年来关于企业在沙漠、草原等地广人稀之处非法排污的事件并不鲜见。2006年,有媒体曝光陕西中能公司榆阳煤矿排放井下生产废水污染沙漠湖泊。2010年,位于宁夏中卫市的中冶美利纸业集团被指长期将大量造纸污水排入腾格里沙漠。
9月9日,有媒体再次曝光类似问题,位于毛乌素沙漠腹地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多家化工企业将生产废水直排入草原湖泊。
但是一起起事件似乎并没有触动相关各方的神经,沙漠、草原等地区的污染形势依旧严峻。一方面因为部分企业看中这些地区环境容量大、土地和其他资源使用成本低廉而纷至沓来。另一方面因为人烟稀少,即使企业有一些污染行为,也不太容易被发现。
2005年,本报一篇题为《善待发展容量和空间》的评论文章就曾提出:沙漠、沙地、草原绝对不是可以任意排污的废弃地。长期排污必然会污染地下水,直接影响周边居民的用水安全,而地下水一旦遭到污染,几无修复的可能。即便是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也同样会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
尽管如此,随着城市区域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趋近极限,随着地区之间产业转移的不断推进,沙漠、草原等地区珍贵的土地资源,在可预见的将来,必然会卷入发展的洪流之中。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的严格监管更显重要,底线意识更显珍贵。
事实上,此次被曝光的工业园区已经是“二进宫”了。2012年,央视就曾对这一工业园区的非法排污问题进行过报道,地方政府也对涉事企业进行了整治,为何两年过去污染问题仍旧?是没法管,还是不愿管呢?
如果说没法管,显然站不住脚。相关环境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能找到适用此次事件中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相关条文。监管部门若真做到了严格执法,排污企业断不会存在这么久。
那么剩下只有一种可能了,“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尽管当前各地“唯GDP至上”的势头逐渐被扭转,可在部分欠发达地区,发展理念的转变依旧阻碍重重,到底是发展优先,还是保护优先,仍旧没有理清楚思路。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的政绩丧失底线,甚至为污染企业充当“保护伞”的情况也并未绝迹。
污染沙漠创造再多的眼前利益,也只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管是职责所在,必须认真、及时、到位,对于一些不良态势,要及早发现,及早查处。
就此次事件来说,尽管仍处于调查过程中,但是调查证实企业利用污水管或者渗坑,将污水直排沙漠,那么仅排污行为本身,就足以按刑事案件立案追究,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处罚。
此外,鉴于事件的影响之恶劣、持续时间之长,有关部门应尽快启动调查程序,彻底查清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以及其背后的相关问题,必须要让那些不作为乃至乱作为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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