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大气污染治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今天在济南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审议意见及专题询问后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山东省副省长王书坚在报告中总结了山东明确大气污染治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基于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制度等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我省结构性污染突出,煤炭消费总量居高不下,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2020年让公众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
据介绍,2014年,山东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的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了16.3%、11.3%、16.9%、4.2%;“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199.6天,同比增加了17.8天。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的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7.4%、11.4%、20.5%、7.5%;“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44.1天,同比增加了6.2天。
王书坚介绍,省政府2013年7月印发实施了《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一期行动计划》,提出了“一个目标、三篇文章、六大举措”的大气污染防治思路,为我省跨越八年的蓝天梦想确定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其中的“一个目标”,就是到2020年,努力让公众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这个目标的实现过程具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到2015年,全省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到2017年,全省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35%左右;到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
生态补偿制奖励“气质”改善城市 2014年发奖21335.5万元
据介绍,山东建立基于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制度,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暂行办法》,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的城市,为全省治理大气污染作了正贡献,由省级财政向市级补偿;反之则由是市级向省级补偿。2014年,省级财政共向17市发放生态补偿资金21335.5万元,各市共向省级财政上缴生态补偿资金413.5万元。
此外,山东省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取得一定成效,2014年4月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度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首次将PM2.5浓度现状及改善率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2014年山东省环保厅办理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提案18件,为历年来数量最多。2013年5月,省政府发布实施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利用8年时间,分4个时段逐步加严,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为目标,倒推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目前看,标准的预见性和强制性特点,对大气污染行业转方式、调结构起到了重要的倒逼和引导作用。
17市均未达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按时完成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难度大
在谈到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时,王书坚指出,山东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历史阶段,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新增压力仍然很大,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其中,空气污染依然严重,全省PM2.5和PM10平均浓度仍高达国家二级标准的2.3倍和2.0倍,17个设区市都没有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此外,结构性污染突出、煤炭消费总量居高不下、扬尘综合整治任务艰巨、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等问题均给山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严峻考验。据介绍,2013年,山东省煤炭消费量达4亿多吨,居全国第一,SO2排放量也居全国第一。国家要求山东省2014年煤炭消费总量与2012年持平,2017年比2012年下降2000万吨,山东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难度很大。另外,2014年山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321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比2013年增加130万辆,淘汰减排抵不上新增污染量,加之道路拥堵以及油品质量达标率低等,加剧了机动车污染。
王书坚强调,下一步,山东将大力调整能源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外电入鲁”和煤电“上大压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大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力度,对污染源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广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技术,制定有利于超低排放的电量政策;加大油品生产和流通领域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成品油行为;加强原煤散烧源头控制和监管;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对违规建设项目和超标排污企业严格依法实施限产或停产整治等措施;加强信息公开,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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