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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水土将“国家监测”篡改伪造数据按规严处

更新时间:2015-08-13 09:03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阅读:1936 网友评论0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作出全新顶层设计。梳理方案可以发现,上收监测事权,布设天罗地网,强化监管问责,将成为未来5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重要内容。

方案明确提出,环保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以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相应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以来,环保部一直在积极推动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环保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明确,要“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等。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今年年底前,环保部将完善环境遥感监测布局,发布环境遥感“十三五”规划,继续推动“天地一体化”进程。同时,将加强无人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深化拓展环境遥感技术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察执法等领域的监测应用,推进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监管平台建设。

方案提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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