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行双控限采禁采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水利厅获得的数据显示,通过实施地下水限采和禁采,江苏全省地下水位全面回升,水位上升区和稳定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8.1%以上。
2000年开始,江苏就在苏州、无锡、常州三地实施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禁采任务2005年完成,5年累计封井4745眼。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南通市海门禁采区和高铁沿线禁采区的地下水禁采工作,计划于今年完成。
配合国家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目前江苏正组织各市县编制地下水压采方案,计划报各级地方政府批复后实施。在前期已压采4.5亿立方米地下水基础上,计划到2020年再压采地下水两亿立方米以上。
此外,江苏还推行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制度。对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地下水开采实行计划考核,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计划每年由省水利厅统一下达,再由地方人民政府逐级分解下达到用水户,按月抄表计量,定期考核并上报用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奖惩。每年,江苏省水利厅会向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情况,提出地下水水位控制和开采管理要求。将地下水水量、水位考核结果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并对地下水水位超红线地区进行通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恢复地下水水位。
同时,江苏逐步调整水源结构。在地下水超采区,结合水源替代工程建设,合理调整开采井布局和开采层位,每年有选择地封填部分水井,将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权上收到省水利厅,新凿井一律进行水资源论证,超采区凿井实行“凿一封一”制度。
根据2013年江苏超采区划分情况,与2005年相比,超采区数量减少3个、面积减少832平方公里,禁采区面积减少766平方公里。地质环境恶化势头得到遏制,地面沉降速率明显减缓,苏锡常地区中心城市地面沉降控制在每年10mm以内,其他地区总体趋于稳定。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