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精准施策合力攻坚
上半年,德州市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图为蓝天白云下的明月湖。周坤摄
◆马绍省
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解决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刚性约束,积极构建地方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共建共享新格局。
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京津冀南部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作出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略决策,出台地方法规,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打造以“压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为重点的治污体系,着力构建治污长效机制,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1月~7月,德州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106天,同比增加24.7%。上半年获得山东省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722万元,居全省第三位。
坚持党政同责,大气治理纳入法治轨道
近年来,德州市将大气污染防治以工作报告的形式列入市两会重要日程,市人代会通过首个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污染治理,各级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共同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德州市坚持党政同责,高位推动,党政领导靠前指挥。市委书记陈勇明确指出,治理大气污染既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的必然要求,更是一场输不起、必须打赢的战争。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飞强调,大气污染治理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这是政府责任,必须扛起来,下大力气去推动。市委、市政府明确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为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市县两级调整领导分工,政府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环保工作。
7月21日,德州市政府出台了《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全市自2015年12月具备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政府规章。积极构建“1(市政府专项预案)+13(县市区预案)+N(部门实施方案)”预案体系,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
德州市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5500余家(次),行政处罚123起。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环保、公安部门联合侦办环境刑事案件57起,刑拘142人。与沧州市、衡水市签订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为营造舆论,促进守法,德州市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树立先进典型,强化与民众的沟通交流。出台《德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邀请专家“会诊”,五措并举精准攻坚
为找准大气污染症结所在,德州市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文兴等8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脉问诊,并参照专家会诊意见,明确了“压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五大措施,卡准节点,精准攻坚。
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矛盾是煤。为管好煤的使用,德州市坚持冬病夏治,出台燃煤锅炉治理方案,对10吨以上锅炉全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10吨及以下锅炉进行煤改气、煤改电或淘汰替代。目前,全市1536台10吨及以下锅炉基本完成治理改造,72台10吨以上锅炉进入治理改造后续阶段或基本完成治理改造。
出台散煤清洁化治理实施方案,不搞试点,整建制推进,建立质量标准、政策法规等五大体系,市县财政共安排清洁煤补贴资金2.65亿元,初步建立起清洁煤市场配送体系。严格煤炭总量控制,制定更加严格的煤炭压减计划,提出到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100万吨,在山东省政府要求的基础上再下降7万吨,今年完成60%以上。
德州市采取精细化、信息化手段,全过程、全方位抓好扬尘治理。基本完成285家建筑工地、261家物料堆场、91家商混企业规范整治,增加喷淋设施547套,建设防风抑尘网640.35万平方米。在144家施工工地安装实时监控摄像头,24小时监管。开展洒水车、机扫车联合作业,各县(市、区)道路湿式机扫率达到85%以上。
围绕机动车污染治理,德州市严格执行机动车注册登记排放国Ⅴ标准,成为继济南之后山东省第二个执行注册登记国Ⅴ标准的地级市。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达标油品行为。加强公交车尾气治理,推广新能源汽车。中心城区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90%以上。
针对日益凸显的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问题,德州市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目前全市94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已完成87.5%,613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基本完成。
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德州市在中心城区新增“万亩林带”,市财政拨付1000万专项资金,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将5000余亩一般农田流转用于生态林建设,打造中心城区西部生态屏障。加快沿路、沿河、沿边林带建设,今年以来,全市成片造林18.6万亩,植树1912万株。
践行绿色理念,打造治污长效机制
德州市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将环保工作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重要的政治责任。2015年12月,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把生态环境治理和协同发展、脱贫、深化改革、民生改善一同作为“十三五”期间必须打好的五大攻坚战。
围绕建设京津冀南部重要生态功能区定位,德州市在更高层面、更广领域谋划环保工作。委托环境保护部规划院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规划设计,将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的基本依据,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守发展底线。
为提升治污能力,德州市政府对环保能力建设实行“饱和式”投入,在重点区域、园区、乡镇等优化布点,新建9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空气监测监控体系,分布密度达到山东省平均水平的5.8倍。建设颗粒物源解析实验室和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平台,新建视频会商系统,提高预报预警准确率。
将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责任红线,与各县(市、区)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旬通报、月督导、季调度”工作机制,每旬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通报排名,成立4个督导组,每月现场督导工作进度,市长陈飞每季度主持召开督导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不能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连续两个月空气质量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及部门,启动问责程序,纪检、组织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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