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污染场地高效修复 并快速投入使用?
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很大。以前人们较关注土地数量的供应,然而随着有的城区受污染场地事件的曝光,人们对所供土地的质量倾注了更多关切。国家明确要求污染土地必须治理合格后才能进入市场,确保人居安全。
然而,受污染场地安全利用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如受污染场地应治理合格后再挂牌招标。就算能满足这个管理要求,建设方一进场,为达到土石方平衡,可能要把较厚的表土外运到其他消纳场。这样就很可能浪费了前期土地治理的成效,而对于土地的新用途来源又不合理。土地治理周期长,如果静等有关部门全部工作就绪,建设方往往经济损失较大。因此,应探讨更高效率的管理模式。
对污染场地的治理必须有的放矢。首先要开展详细的污染状况调查,准确划分安全和污染区域,为地块的污染分布完整画像。再结合利用规划,优先在区域内转运土壤,只集中必须原位修复或外运进行异地处置的土壤,达到降低工程量的目标。
在地块内转运土壤是有潜力可挖的。地块内需要分区开发,其所对应的土地质量标准各有不同,这就可能出现污染土壤去A区不可用,但符合B区较低要求的情况。通过内部转运,可节省并盘活部分资源。
土地利用方对地块内土壤如何优化配置最有发言权。在确定好建设规划后,计算出外运土方量,再结合污染土壤分布,优先内部转运。应把污染最重且不能就地利用的土壤集中起来,根据其最终用途开展恰如其分的治理工作后再处置。
当前,由于土壤污染现状调查不充分,局部有病、整体吃药的情况比较普遍。尤其是在一些地方,为了赶工期,往往掘地三尺,一股脑地混匀后处理,既不能保证效果,投资浪费又大。因此,需统筹资源,加强过程监督,不得将土地污染隐患遗留在建筑物下面或转嫁出去。
城市污染场地治理会增加建设成本,不能再因为治理程序不当等其他因素耽误工程进度。为此,要适当调整管理思路,让修复治理过程既经济又快捷。建议促进污染土壤治理公司与土地利用方开展有效率的沟通,切实提高污染土地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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