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春暖花开,蓝天白云下的广东省佛山市格外美丽,生机勃勃。
监测数据显示,4月佛山市环境“气质”继续提升,PM2.5数值从去年的42微克/升降至37微克/升,空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程度居全省前列。
广东省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省长在近日全省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上表扬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成效,点赞佛山市“GDP贡献大而PM2.5贡献小”,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树立了榜样。
改善的不仅是大气环境,还有水环境。流经佛山市的西江、北江干流水质继续保持良好,2017年佛山市水道、西南涌、芦苞涌3条重点跨市域河涌水质均值达到考核要求。其中,西南涌(和顺大桥断面)水质为Ⅴ类,综合污染指数为0.59,同比下降25.74%,是历史上首次全年均值达标。
创新+落实,佛山市环境质量改善“秘笈”在于环境管理的勇于创新和污染治理的狠抓落实。自2016年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督察广东省以来,佛山市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以敢为人先的精神不断探索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以攻坚克难的勇气推动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以全流域治理思维实现广佛跨界水质历史性突破。
环境管理制度创新走在全省前列
从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环委会双主任到三级环保督察令制度建立,再到市级生态环境督察率先开展,佛山市始终以制度创新作为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构建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责任制体系和“大环保”治理体系
共享的环境治理体系正在形成。
环保责任体系的构建更是直接推进了佛山市环保执法工作阔步前行。2017年,全市环境行政处罚达1.56亿元。今年一季度,全市共立案处理企业521宗,罚款金额331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2宗。铁腕执法打造环保“铁军”,也令佛山市成为广东环境执法工作的一面旗帜。2018年,佛山市环保局被评为全国环境执法先进集体。
如今,随着环保联动专项执法制度的实施,“一案三查”(一查环境犯罪企业的刑事责任,二查为“环境犯罪”提供便利的厂房、物业出租方的共同犯罪责任,三查有没有公职人员不作为、甚至为环境污染充当“保护伞”)又将推动佛山市法治环保纵深发展。
5月18日下午,佛山市委书记鲁毅主持召开2018年佛山市生态环境督察暨环保联动执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广东率先实施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督察。5月21日,5个督察组进驻全市5个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现场督察,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固化下来,通过实施《佛山市生态环境督察实施意见》,对各区每届党委政府开展届中、届末两次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和考核的重要参考。
对此,与会的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副局长何向红认为,佛山市自我加码,率先启动市级生态环境督察,充分反映了佛山市委市政府将环境保护作为主阵地,积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也是作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提前检验。
为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责任制体系框架,早在2016年底,佛山市就对原环境保护委员会调整升格,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主任,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环境保护的领导。同时将各区区委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5个与环保工作紧密相关的党委部门纳入本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体系,推动各级党委及其部门环保责任由虚到实。
2017年佛山市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市委书记、市长环境保护督察令暂行管理办法,建立三级环保督察令制度,从更高层面统筹各级党委、政府各组成部门,整合多方力量共同推动重点难点环境问题解决。必要时,由市委书记、市长现场督察办理进展情况。截至目前,佛山市已发布市委书记、市长环境保护督察令3个,有力促进了环境问题重点、难点环节的突破。
秉持改革创新的理念,佛山市稳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截至今年5月底,佛山市共计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341张、广东省级排污许可证5892张。全市共办理192家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业务,涉及交易金额4500万余元。环境容量资源有限、有价、有偿的绿色发展理念,在佛山市得到了企业和社会积极认可,共建共治
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作为制造业大市,面对依然严峻的环境形势和环境改善的巨大压力,佛山市不回避、不畏难,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和重点流域系统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8年2月26日,佛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在市机关小礼堂举行,会上市长朱伟与5区签下2018年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
这已是近十年来佛山市每年举行的第一个全市性综合大会,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佛山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和力度。
大气污染治理
人努力,天帮忙。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突出,得益于精细化、高标准治污。
——精细化防治大气污染。实行重污染天气分级防范、各类污染源挂图作战,实施“督察+执法”大气精准防治模式,实行“技防+人防”的精细管控。从2016年10月下旬开始,市环委办牵头落实日常督察、巡视督察、应急督察3级督察机制,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拉网式清查,实现精准打击。已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精准化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共安装了153套大气微型站。
——高标准治理重点污染领域。对陶瓷、玻璃、铝型材行业开展第二轮提标改造。目前全市58家陶瓷企业已全部完成脱硝深化治理;对已经完成改燃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玻璃企业实施脱硝深化整治;全市157家铝型材企业完成清洁能源全替代。完成104家VOCs企业“一企一策”治理任务。根据新调整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今年3月31日前完成了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严厉打击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行为。
——黑烟车抓拍经验全国领先。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在各主干道路建成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85个。申请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佛山市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代码“8301”及相应处罚标准已获批。完成黑烟车限制行驶区域划定,制定黑烟车电子抓拍处罚程序。
水环境治理
在水环境治理中,佛山市坚持高位推进、精准发力、标本兼治,提前两年完成广东省下达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任务,广佛跨界河流水质取得历史性突破。
——建立“六大机制”,提前两年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任务
建立黑臭水体治理的河长责任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各区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作为区级、镇级河长,在河岸明显位置竖立公示牌。
建立考核机制。将黑臭水体整治
纳入每年的100项环保民生实事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将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干部晋升直接挂钩。
建立督察机制。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组成检查组定期到各区现场检查,实行月度监测,编制工作专报。对整治进度不理想的进行督办,并建立了循序渐进、层层递进的黑臭水体治理督察机制。
建立验收机制。制定黑臭水体整治验收标准,明确验收流程。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环保社会监督员参加成效验收会议。另外,开展公众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整治初见成效验收的重要依据。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和后期养护,建立以整治和养护绩效为主要依据的服务费用拨付机制,确保黑臭水体日常养护和水质持续改善。
建立全面排查治理机制。印发《佛山市城乡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非建成区河流长度两公里及以上、跨两个及以上行政村、影响市控考核断面达标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全面排查,制定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
——落实“六策治水”,推动广佛跨界河涌治理实现历史性突破
坚持流域统治。将全市划分为22个控制单元,设置46个市级考核断面及4个水质参照断面,并确定了每个市控考核断面2017年~2020年逐年的水质目标,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
坚持河长领治。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总河长和副总河长,确立了覆盖市区镇村4级的1306名河长,将水质改善和达标作为河长履职的首要标准。
坚持四源共治。一是全域治理生活源。已建成污水处理厂54座,设计日处理能力达245万吨,配套污水收集管网2900公里。二是全面控制工业源。已完成304个村级工业区“一村一策”环境整治提升,涉及企业近1.4万家。三是严格整治农业源。截至2016年底,已累计清理6400多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完成广佛跨界区域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调整,禁养区面积占比为86%,其他区域均为限养区,不设适养区。四是有效削减内生源。继续推进重点河涌“一河一策”整治工作,采取生态修复等措施,提高重点河涌总体达标率。
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按年度铺排实施管网建设、管网排查、污水处理工程、引水泵站建设等工程,根本改善水质;另一方面注重强化管理,通过生态补水、应急净化、增氧曝气等措施,初步改善水质,为治本争取时间。
坚持以考促治。将水污染防治纳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将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干部晋升直接挂钩,视情况可采取提醒、督办、约谈、干部考核“一票否决”等措施,倒逼治水责任落实。
坚持社会共治。创新性推出环保社会监督员制度,2015年4月向社会招募了189名义务监督员,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在河边安装河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环境宣传,引导公众自觉惜水、爱水、护水。
黄爱云
近年来佛山市深化污染治理,走出了一条工业城市生态文明的新路径。图为蓝天白云下的美丽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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