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监管成样板 环保工作上水平
福建省漳浦县环保局成立于1991年,一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开展生态县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危废监管工作,狠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生态环保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以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树立危废监管先进样板
2016年2月,漳浦县被省环保厅确定为福建省危废监管及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试点县。在漳浦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漳浦县环保局举全局之力,全力推进“试点县”工作。
强化组织、规划、机构、经费、氛围五大保障。漳浦县环保局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把危废监管及规范列入县“十三五”规划;漳浦县委编办批准成立县环保局危险废物管理股,县政府把危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落实危废专项经费20万元;通过专题会议、学习培训、全面宣传发动等多方位、多层次推动,实现危废污染防治大提速。
六大工作并行促达标升级。漳浦县环保局切实抓好网格化和监控平台监管能力建设,并通过试点、调查摸底、开展网上申报登记和召开试点动员会、现场会、推进会等,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检查危废企业115家次,有力促进了全县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
漳浦县环保局危废污染防治工作在凸显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监控平台建设、网上申报、微信发布、公益广告播放、印发宣传资料六大工作方面不断创新,达到“危废监管成样板,环保工作上水平”。
以强化环境监管为基点,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2013年1月,漳浦县环保局在全国率先成立涉台环保服务中心,为台胞创业投资提供“一站式”服务,向台胞解释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台商提供暖心的环保服务,做到一个窗口受理、多个部门协同办理。成立以来,共服务台商企业3400多家次,受理台企环保咨询、办理环保事项300多项。
2015年3月,县环保局和漳浦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案件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设立巡回检察环保工作室,抽调6名精干人员,做好环境保护司法衔接。工作室设立以来,环保部门与检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46次,协同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20件,立案查处120起,处罚金额139万元,其中,依法行政拘留16人,有罪判决案件3起6人。
“十二五”以来,漳浦县以生态创建为契机,开创福建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先河。2012年,开展官浔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涉及官浔镇9个行政村11个项目,完成投资1320万元,任务全部完成;2014年,在全县18个乡镇选取27个农村污水处理示范项目,采用“五种技术模式”,资金筹措按县、乡、村“三三制”比例,实际投资2600多万元,27个示范项目全部建成投入运营,开全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先河;2014年,开展长桥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投资500多万元,涉及长桥村、春江村、割后村3个村,其中长桥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被福建省及漳州市评为精品项目;2015年,开展盘陀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总投资1584万元,项目的建成运营有效改善了盘陀镇10个行政村及其周边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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