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约为97.68%
“世界上没有垃圾,只有放错位置的宝藏。”近年来,新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18年底,新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约为97.68%,无害化处理率约为80.79%(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市),其中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为91.98%,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为56.76%。
8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截至2018年底,全疆已建成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中转站)462座,在运营的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87座,已实现县市全覆盖。
同时,新疆城镇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设施不断完善。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市、和静县、库车县等58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先后通过国家或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无害化处理标准。全疆已建成16座医疗(特种)垃圾处理场,3座危险废弃物处理场已投入使用。
目前,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和阜康市的3座餐厨垃圾处理场已建成使用;乌鲁木齐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已建设,并投入使用;库尔勒市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场已于2018年12月建成试运营,乌鲁木齐市、和田市、博乐市、莎车县正在建设中,计划在2019年底前投入试运行;阿克苏市(城东和城西2座焚烧发电厂)、轮台县、沙湾县、额敏县等6个县市正在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018年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了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并将各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了创建自治区或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卫生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负责人木塔力甫艾力说,随着自治区城市生活、餐厨、医疗(特种)和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提高,环卫机械化程度有了较大的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还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督促各地不断完善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计划到2020年底,国家试点城市乌鲁木齐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在进入焚烧和填埋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木塔力甫艾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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