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危险性分析与对策
近年来,我国相继发布了一系列鼓励垃圾焚烧产业发展的政策,垃圾焚烧发电得到较大的发展。但是,垃圾焚烧发电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危险有害性,本文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工艺,分析了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垃圾焚烧电厂生产工艺风险辨识
按焚烧原理不同,垃圾焚烧发电主要分为炉排炉焚烧、流化床焚烧、热解法三种。目前我国垃圾焚烧炉多数选用炉排式垃圾焚烧炉,炉排式垃圾焚烧技术是更适合我国国情的垃圾焚烧技术。其生产工艺流程为:垃圾由专用车辆运至厂区卸至垃圾仓内,垃圾不经分拣、破产,直接由专用垃圾抓斗送至垃圾焚烧炉内进行燃烧。燃烧后产生的高温炉渣进入水冷除渣机冷却分离送入渣坑,由运渣车运往填埋场填埋或综合利用。垃圾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进入余热锅炉加热,产生的过热蒸汽送至汽轮机发电。然后经过专用上网线路送入电网。
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不同,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也不同。识别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根据项目的生产装置、物料、工艺及配套设施等有关技术资料来确定,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电厂垃圾仓一般至少存放7~10天的垃圾量,生活垃圾成分复杂,有机物含量高,经过一定时间的堆放后,会产生和散发出恶臭的污染气体,其主要成分为硫化氢(H2S)、氨(NH3)、甲烷(CH4)等。另外,垃圾仓如无定期消毒除臭等防疫措施,会滋生蝇虫,存在传播疾病等危害。
垃圾在焚烧过程中还将产生二氧化硫( SO2)、硫化氢(H2S)、氟化氢(HF)、一氧化碳( CO)、氮氧化物( NoX)及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气体,如系统发生泄漏,可造成操作人员中毒和窒息,其中二噁英为致癌物。甲烷、硫化氢、一氧化碳为易燃气系统烟气处理装置失效,可燃气体溢出,作业环境存在火灾爆炸危险。
(2)发电厂生产过程工艺机械化程度较高,生产运行阶段涉及的机械、设备非常多,如高速运转的汽轮发电机、空压机、水泵,各种引风机、鼓风机等快速转动部件、摆动部件、啮合部件等若缺乏良好的防护话施,或者员工个体防护不当,接触至各种旋转和移动机械存在机械伤事故。
(3)生产系统很多工序使用到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物质,如点火及助燃油系统的柴油(易燃液体)、锅炉系统吹灰装置使用的乙炔(易燃),烟气净化系统及垃圾仓除臭装置使用的活性炭(自燃物品)、化学水处理系统使用的液氮(有毒气体)等与空气混和均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此使用和储存上述物质的场所存在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
化学水处理系统使用的液氨、氢氧化钠、盐酸等具有腐蚀性,容易发生化学灼烫、腐蚀等事故。液氨泄漏存在中毒窒息危险。
(4)发电厂高、低压电气设备多,电缆密布、数量很多、分布很广。如发、变、配电系统,以及厂用电系统、热工系统、电气保护系统、直流电源系统等存在着触电、漏电、火灾危险,并且有的设备带电部分裸露在外,易发生触电事故。
(5)发电厂使用的特种设备多,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气瓶等,生产过程存在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
(6)发电厂的余热锅炉、焚烧炉、起重机械、烟气反应塔、冷却水塔等设备在运行、维护保养、检查检修中,存在诸多高处作业场所,有时作业人员需要在不同高度层面交叉作业,容易造成物件下落或高处坠落的人身伤害事故。
(7)垃圾发电厂生产过程中需运输大宗垃圾、灰、渣及其它生产物料,运输过程中,若厂区未实行人货分流,车辆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厂内车辆车速过快、无限速标志,厂区道路地面不平或宽度、转弯半径不够,司机违章、疲劳驾驶或者车辆制动装置不等都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8)发电厂噪声源和振动源比较多,噪声强度高。主要有余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及生产过程使用的各类辅助设备如水泵、鼓风机、引风机、送风机、蒸汽放空阀、液体管道等产生的噪声与振动对厂房结构、设备和职工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9)根据垃圾发电厂的生产功能,建设项目还须配置垃圾渗沥液池、污水处理池、工业消防水池、冷却塔集水池等,若池罐)等敞开装置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作业人员在巡查或检修作业中存在淹溺危险。
(10)发电厂设备多集中布置,自各系统之相互关联,若某一环节发生故障如高压油系统、电缆着火或高温蒸汽系统泄漏等),将会引起整个系统故障,甚至停机、停电,影响和损失都很大。
另外,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过程还存在粉尘、高温、光环境质量、自然灾害等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通过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技术资料的分析,定性、定量评价等,总结垃圾焚烧发电厂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以下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1)垃圾焚烧发电厂址的选择基本能符合城市规划及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但是,该项目的建设会对周边场所、区域产生影响,周边场所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会对发电厂产生影响,建议垃圾焚烧发电厂应与当地政府协调采取措施限制周边土地的使用功能,确保厂区环境保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和养殖场等环境敏感目标。
(2)发电厂选址应考虑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等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在发电厂设计、施工、营运阶段应落实防止地质灾害、自然灾害对发电厂的影响,例如确保工程厂址标高应高于重现期50年一遇的洪水位,做好厂内防止洪涝灾害的影响等。
(3)厂区内部建构筑的布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如:主变压器、危险品仓库、活性炭仓、蓄电池室等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类别,以及相邻建筑物安全间距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厂内设备设施、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例如贮存及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场所应考虑防火防爆措施;存放强酸、强碱等危险化学品的设备设施、储存场所的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等。
(5)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应急设施。如:按规范设置相应的泡沫灭火系统,配备足量的小型灭火器材;设置回收溢液、污水处理设施等。
(6)特种设备、强制检定的设备设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企业应当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强制检定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检验,保证使用合格的设备设施。
(7)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企业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8)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加强巡检,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加强职工的培训考核力度,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及操作水平 。
(9)加强工艺、设备和安全管理低各个环数,从而降低评价单元毒性及气体爆炸指标,减少事故损失。
(10)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保证其适用性;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事故预案的定期演练。
结束语
安全是垃圾发电厂所以经营活动的第一基础。在垃圾电厂运行管理工作中,安全必须放在首要位置。笔者通过参与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评价工作,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性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以期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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