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方案治理重点流域
【谷腾环保网讯】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印发的《云南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和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九大高原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持续提高,六大水系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了解,按照《“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云南省重点流域范围涵盖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洱海流域等73个县(市、区),含九大高原湖泊。《工作方案》适用范围涵盖云南省六大水系,129个县(市、区)。
《工作方案》明确了严格管控涉湖涉河项目、推进涉水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推动流域绿色发展、健全完善体制机制4个方面主要任务。
在严格管控涉湖涉河项目方面,对全省涉湖涉河项目,除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外,从严进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严格对照六大水系干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有关规划要求,在岸线保护区,对可能影响保护目标实现的建设项目不予立项;在岸线保留区,严格按照保留用途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立项。
《工作方案》强调,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筹措,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加大专业审查力度,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做好投资计划下达和执行管理,定期调度项目进展,督促项目按期完成。要加强项目运营监管,保障已建项目充分发挥功能与效益。要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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