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立法保护大运河生态环境
【谷腾环保网讯】12月1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同一时间,北京市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也都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三地《决定》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共同加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
大运河始建于春秋时期,包括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和浙东运河三部分,地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8个省、直辖市,是世界上距离最长、规模最大的运河,201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大运河京津冀段是连接沿线地区的重要文化长廊、经济动脉和生态廊道,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纽带作用。此次《决定》明确,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应当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科学规划、突出保护,古为今用、强化传承,合理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建设大运河璀璨文化带、绿色生态带、缤纷旅游带,促进京津冀区域创新融合协调发展。
《决定》对协同保护大运河生态环境作出相应规定,明确要统筹协调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多措并举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沿线地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改善水系资源条件,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用水。明确要共同加强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生态空间管控和生态保护修复;推动按照统一标准加强水环境保护,开展沿线水环境监测预警与控制,推进水污染联防联治。
此外,《决定》还对共同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共同开展大运河文化宣传、共同推进文旅融合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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