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再提议案:制订《应对气候变化法》
【谷腾环保网讯】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再次提出制订《应对气候变化法》的议案。
我国目前已形成“双碳”“1+N”政策体系,2021年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对碳达峰碳中和这项重大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总体部署。在此引导下,2021 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12 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施方案和支撑保障方案,但仍存在松散性、碎片化的问题,张天任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两会再次提出制订《应对气候变化法》,主要是建议要形成碳减排立法体系,将相对松散性、碎片化的规定归纳起来,形成《应对气候变化法》,在应对“3060”方面有更多的主动权。
这份议案指出,双碳目标任务很重,但对于控制、减少碳排放的法律法规还比较缺乏,法律体系尚未建立完善,对碳排放的监督、控制制度也尚未建立,对实现双碳目标的支持力度不够。加快形成以《应对气候变化法》为核心立法的碳减排立法体系,是实现双碳目标的迫切需要。
张天任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制订《应对气候变化法》已经引起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已在推进的过程中。新形势下,加快形成碳减排立法体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建议由全国人大牵头,加快制订《应对气候变化法》,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协调的碳中和碳减排法律体系,以法治手段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有必要加快制订《应对气候变化法》,形成碳减排立法体系
议案指出,加快制订《应对气候变化法》,形成碳减排立法体系,是实现双碳目标的迫切需要;有利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相较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我国的碳排放仍在快速增长的状态,产业偏重、能源偏煤、经济增长效率偏低的发展特征依然明显。在此背景下,我国坚持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治本之策,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等多方面的调整和优化,因此,有必要加快制订《应对气候变化法》,形成碳减排立法体系,规范碳减排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通过法治手段,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等提供支持,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加快制订《应对气候变化法》,形成碳减排立法体系,有利于我国在深化气候领域双多边合作中争取主动权。
碳减排是大国博弈的赛场。在脱碳转型中,谁能抓住机遇,推动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逐步减少对化石能源依赖,谁就能在变革中取得主动,占据国际格局的制高点。全球低碳转型的紧迫性将导致全球经济贸易规则的调整,美欧日韩的碳排放管理相关举措为我国敲了警钟,有必要从立法角度推动健全本国碳市场体系,抢占国际碳关税结算自主权,引领国际碳减排发展,为巩固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中的国际地位提供更好的保障。
立法所需的软件、硬件支撑条件已初步具备
议案中指出,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国务院以及各部委接连下发多项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社会认知和环保意识也相对完备,立法所需的软件、硬件支撑条件已初步具备。建议加快制订《应对气候变化法》,逐步形成以《应对气候变化法》为主法的碳减排法律体系。
制订《应对气候变化法》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以“促进低碳发展,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共同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为立法目的,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应对气候变化法》的法律框架应包括总则、规划与标准、气候变化减缓、气候变化适应、管理与监督、宣传教育、公众参与、国际合作、法律责任、附则等篇章。
对于立法建议,议案指出:
一是衔接已有碳减排政策,加强碳市场建设。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对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必要在现有政策基础上,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为切入点,将控碳减碳作为科学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全面立法,促进低碳发展。
二是成立高级别、跨领域的应对气候变化专门机构。应对气候变化涉及领域广,覆盖面宽,建议成立高级别的专门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三是鼓励低碳技术创新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框架应特别关注低碳技术的发展和创新,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注重培育和支持低碳技术领域的科研人才,可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提供税收激励等方式,推动更多的创新成果在气候变化领域得以应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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