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完成县级饮用水源地整治
2018年中秋节这一天,生态环境部双微发布了“湖南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完成超九成”的消息,为湖南水源地整治工作点了赞。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底,湖南县级饮用水水源254个重点问题的整治已经全部完成。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南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真抓实干、驰而不息。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湖南在行动。
高度重视建章立制
一直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抓手。
2018年6月召开的湖南省生态环保大会上,省委书记杜家毫将治水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着力点,将“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纳入“夏季攻势”,作为必须完成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
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整治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并且在以总河长身份巡河时,专门向各市州负责同志部署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为推进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以来,湖南省相继制定了多项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各级政府为整治的主体责任单位,在全省每个县市区要求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验收、销号工作。
二是建立“包片督查”机制,由原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人民检察院成立7个包片督查组,由处级干部任组长,各市州环保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分别对2个市州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进行包片督查。
三是建立“专家指导”机制,建立了省、市两级专家组,及时研究解答问题,对整治验收情况进行技术核查。
四是制定“验收销号备案”程序,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按照“一问题、一验收、一销案、一备案”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严把整治验收关。
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有力推动了整治工作。
司法联动攻坚克难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司法联动成为了湖南省的一大亮点。2017年5月,湖南省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省人民检察院驻省环保厅检察联络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的督办和法律监督成为联络室的第一个专项工作。
按照部署,省人民检察院、原省环保厅密切配合,在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分4次对14个市州的相关县市区开展督办。根据督查情况,向市州人民政府印发联合通报,并对整治进度滞后的市州、县市区进行集中约谈,从行政和法律监督两个方面督促市州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整治进度。
除了省级层面的督促,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也按照有关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严格整治标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一个问题验收销号。
据统计,行动开展以来,各地累计投入资金17亿元,共取缔关闭排污口306个,取缔关闭工业企业130家,清理河道采砂点、码头68处,为106座桥梁建设应急收集处理设施。在生活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共新建180km截污管网和88个污水处理站、提升泵站,以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000余套;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共退养生猪5万多头、家禽类6万多羽,拆除网箱面积近60万m2,退耕农作物种植面积6000余亩;在基础化建设方面,共设置标识标牌、地理界标、警示牌5650块,新建一级保护区防护围栏260km。
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下一步,湖南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对各地已整治完成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认真核实整治效果,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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