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价格将简化为三类 商业与工业用水将实现同价
更新时间:2009-08-19 08:4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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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中国将重点缓解污水处理费偏低问题;逐步将城市供水价格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实现商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理顺再生水与城市供水的比价关系,鼓励再生水的使用。
这份《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要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依法履行听证制度,提高水价决策的透明度。要切实做好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水量基数和比价,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要结合价格总水平变化,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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