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运行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
更新时间:2010-03-30 16:42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
阅读:257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要求,切实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管理,省环监局近期组织了四期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班,来自全省13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的249人参加了培训。经过培训和考试,对合格人员颁发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合格证书。
此次培训由具备国家环保部培训教师资格的高级工程师及大学教授授课,重点讲解了水质监测分析方法、在线监测仪器原理与操作、环境水质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器运行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实验室实验及现场实训等。参加培训人员普遍反映收获很大,所学知识对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今后,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和管理人员须持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合格证书上岗,省环监局将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各污水处理厂运行和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抽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