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1.10水污染事故暴露监管缺位 多环节都没持证
日前,金山“1·10”水污染事故6名责任人被判刑。法院依法判处涉案污染物碳九的购销方负责人汪金龙和奚建平有期徒刑5年和3年,涉案码头老板刘阿贵有期徒刑3年6个月,涉案船主刘浪建有期徒刑4年,涉案船员杜国兴和刘康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和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金山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这起事件的背后存在多个环节的违规操作。事件暴露出的监管缺位问题,亟待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予以纠正。
销售方不具备资质
由于经营不景气,奚建平创立的金为化工于去年2月停产,但公司仓库还留有一些“抽余碳九”原料。12月21日,奚建平与宁波一燃料公司签订500吨碳九买卖合同,并由该燃料公司转卖给南京龙凤化工公司。奚建平在明知公司没有销售碳九资质的情况下,仍从赛科石油低价购得碳九,并与自己公司的“抽余碳九”混合进行销售。后经查证,进行转卖的宁波燃料公司也同样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方最终约定,金为化工于今年1月初向宁波燃料公司销售500吨碳九,南京龙凤化工公司安排船只在金张公路7153号码头负责接收。
涉案码头也属无证
“我发现这个码头设施条件很差,没有专门装卸液体的管子,肯定不符合危险品运输的要求,甚至连消防器材、防静电设施都没有。”南京龙凤化工公司总经理汪金龙表示,早在去年考察时他们便知该码头为无证码头。
去年12月,经人介绍汪金龙认识了长期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码头老板刘阿贵。虽然心中清楚码头设施简陋,完全不具备运输危险货物的资质,但由于价格便宜,汪金龙仍然选择和刘阿贵合作。
船主虚假申报货物
为逃避责任,刘阿贵事先指使船主刘浪建以装运沥青为由向海事部门虚假申报货物。1月10日,由船员杜国兴及刘康负责装卸碳九,而刘康并不具备专业的散化操作证,属无证操作。
“船头甲板上有压水管总阀门,本来就有点松动关不紧,会产生漏液。”船员杜国兴交代。但由于安全意识薄弱,船员未按规定对船舱总阀和海底阀门的封闭性、安全性进行检查,擅自加装的阀门也未完全关闭,最终导致52.78吨碳九泄漏。
【检察官点评】
水污染事故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如何防止此类事故频繁发生?首先,应当严格禁止资质挂靠行为,以防监管缺位。其次,化工废液去向需查清。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当清查辖区内化工企业对废液的处置情况。对于危险货品运输环节要严格管理,保证危险货品从出厂、运输到目的地均有监管,均能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此外,还应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环保违法处罚力度。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当前环保领域的突出问题。6月18日,两高公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环境污染行为的有效治理有赖于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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