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企业污染,难道要让百姓买单?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银集镇的居民向人民网反映称,镇上有个木材厂,废气污染严重,有“刺鼻胶水味”,他们投诉多年,问题始终没解决。金湖环保局在递交给淮安市环保局的材料中称,该厂经过治理“已做到达标排放”,当记者出示企业排烟的照片后,环保执法人员才承认该厂仍然存在污染。
而关于居民反映的“刺鼻胶水味”,环境监察局三中队队长王德龙承认,他在现场走访中也确实闻到了一些气味,但县环保局缺少这方面的检测设备,他建议居民可以自费找具备资质的环境检测公司,如确有污染存在,可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当地居民对此回答非常失望,“这种回答太不负责任了,县环保局没配这类设备,就没有其他办法解决吗?”有居民质疑。
这种回答同样令笔者失望,用鼻子都能闻得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却非要依赖于检测设备检验才能证明有问题。当然,用高科技设备检测,或者权威数据来分析企业究竟有没有污染,终究比鼻子的嗅觉更具说服力。可是,这位环保局的中队长并没有将环境监管、检测当成一种义务,反而要求居民自费找检测公司检测。
这说明居民的呼吁难以形成倒逼执法的动力,而一旦执法行为没有压力,那么就必然会出现任意的变动或者推诿。一句没有相关的检测设备,就将环境问题推得一干二净。如此这般,执法行为只能具有十足的观赏性,而难以解决民生痛苦。这种工具主义执法,实际已经偏离了法律意义上的执法目的,而仅仅成为向上交差、向下敷衍的工具。这也是污染问题多年来难以解决的原因。
从大的方面讲,我国环境治理取得了一些成绩,然而,一些地方却是污染照旧,有些地方甚至有加重的趋势。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尴尬?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些官员只是把环境保护挂在嘴边,而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不客气地说,凡是污染严重的地方,往往都有当地环保部门不作为的影子。
没有检测工具,当地环保部门完全可以向上级环保部门救助,而不应该让居民去自己解决。金湖县的企业有没有污染,难道要让百姓买单?当然这位王德龙队长已经给出了另外一种解决思路,即向法院起诉。要想遏制环保不作为,除了要加大对环保不作为责任追究力度外,还必须赋予群众、社会组织以环境诉权,以此制约和监督环保执法权力,从而杜绝环保不作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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