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保护,一次特别的培训
对于土壤污染问题,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农村处处长张文荣有两块心病:一个是在西北几省区广泛存在的废弃塑料薄膜污染问题;另一个就是三线建设时期很多重化工布局所留下的污染问题。
日前,在成都举行的一场为期两天的土壤保护培训班引起了张文荣的特别关注。
这次培训班由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主办,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和四川省环保厅承办。接受培训的人员来自全国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他们主要是各环境保护厅(局)生态处(农村处)处长和技术人员,部分环保厅还派主管副厅长参加。
类似的“培训班”张文荣已经参加过多次,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培训班不仅旷课、早退的很少,连迟到的都甚为鲜见,绝大多数参会的人还一直坚持到最后。
培训的主题,就是越来越引人关注的农用地污染土壤项目管理问题。
动议
随着我国土壤污染形势日趋严重,党中央、国务院把治理土壤污染确定为向污染宣战的“三大行动”计划之一。
记者获悉,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已提交至国务院审核,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出台。
在承担一个个污染农用地土壤修复项目过程中,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越来越意识到项目的管理非常重要。“无论是地方的官员,还是技术实施人员,如果有一个合理的、系统的管理规范,大家就知道怎么去管理好此类项目。”陈同斌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技术本身来说,如果没有规范,项目实施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在工作中,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的管理者们也深刻体会到这一点,他们委托陈同斌团队协助制订相关规范,把农田污染修复项目管理、技术应用逐步规范起来;同时在对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的呼声越来越大的形势下,他们认为通过办培训班,也可以提高地方政府对土壤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和管理水平。
多方用户
培训班现场的讨论非常激烈、踊跃,参与培训的人也是地方上的用户以及技术的推动者,许多人是带着一大堆问题来的,而培训现场的热烈讨论更是激发出更多的问题,大家进行了充分而深入的交流。
“以前我没有参加过这种跟工作相关的土壤修复培训,感觉这次培训很解渴,很有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自然处副处长李进伟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及时、全面、高起点。”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总工程师张榆霞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环境管理部门需解决的又一课题,张榆霞认为这样的培训为管理部门及时提供了思路。
张榆霞的收获还在于,强化了土壤是一种资源的认识,意识到即便是污染了的土壤也是不能丢弃的资源,是有办法可以安全利用或者修复之后再利用的。“同时我也了解到国内目前最新的农用地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和方法,为进一步做好土壤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张榆霞说。
在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农村处处长陈维果看来,这次培训的启发不仅仅涉及污染治理,也在提醒大家,没被污染的土壤就不能再污染了,并且在保护农用地方面也给了很多启示和思路。
在微信朋友圈里对这一活动点赞的还有许多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
地理资源所环境修复中心副主任雷梅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很多研究人员也想了解,地方上对污染的土壤是怎么管理的,怎么选用适用的、符合规范的工程技术,以后在农用地污染土壤修复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逐步推动
实际上,关于土壤保护,陈同斌脑中早已有一套成形的规范。按照环保部生态司的设想和工作安排,他们最终决定先从农用地土壤修复项目的规范管理开始入手,先起草“指南”,然后在实际工作中逐步推进并形成系列“标准”。
于是作为此次培训班的培训内容之一,他们推出《农用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管理指南(试行)》(简称《指南》)。
陈同斌表示,通过《指南》,各个省的地方管理者们可以借此知道,怎样去管好来自环保部等国家财政支持的土壤修复项目。
在培训班印发的培训材料中,还有《农用地污染土壤植物萃取技术指南(试行)》。《指南》规定了农用地污染土壤植物萃取的技术要求,适用于镉、汞、铅、铬、镍等重金属污染农用地土壤修复。
“植物修复技术有很多种,但目前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很多技术不一定马上都能用得起来,所以我们先把成熟的技术一个个往下推。”雷梅说。
《指南》的制定都是依托已有土壤修复工程和项目,重点参考了地理资源所环境修复中心已做的一些工程和工作基础,诸如广西环江、湖南石门、云南个旧和会泽、河南济源等农田修复工程。中科院“科学服务社会网络计划(STS)”主推的土壤修复产业化项目成果为《指南》的制定提供了很大支持。
第二期相关培训已初步确定在下半年举行,根据这次培训参会的踊跃程度来看,下一次会议规模可能会更大一些。
对于张文荣而言,这个培训班的参加让他有喜有忧,喜的是在解决重化工业所导致的农用地重金属污染问题方面看到了希望;忧的是,在农用地污染的防和治方面,当地都缺乏资金和项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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