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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发布环境司法改革典型事例,涉及专家辅助人、巡回审判等机制

更新时间:2024-08-20 10:00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 张聪 阅读:886 网友评论0

谷腾环保网讯8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环境司法改革十大典型事例,展现了江苏各级法院奋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的使命担当。据悉,这些典型事例是全省法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环资审判领域的新情况新特点,立足工作实际探索形成的具有一定成效的经验做法,涉及典型案例培树、协同共治、生态环境修复、巡回审判等机制。

江苏法院创建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

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

自2019年起,江苏法院针对该省独特的生态环境,创新性地构建了“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该机制以江苏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为引领,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为枢纽,辅以9个覆盖关键生态功能区的基层法庭,共同编织成一张严密的司法保护网,形成独具特色的江苏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模式。

此机制实施全流域与跨行政区划的集中管辖,有效整合司法资源,解决了诉讼“主客场”问题。同时,推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确保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高效化处理,实现惩治犯罪、赔偿损失与生态修复的三重目标。

为深化机制效能,江苏法院还配套建立了多项辅助机制,包括司法修复、专家咨询、高校合作、跨区协作及司法执法联动等,全方位提升环境司法能力。这些举措不仅强化了环境资源的系统与整体保护,还促进了法律实施的统一与准确,为生态文明建设及长江大保护战略提供了坚实的司法支撑。

“9+1”机制的成功实践,不仅提升了环境司法效能,还贡献了一系列可复制推广的裁判规则与执行方式,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共生,为建设现代化生态文明社会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南京中院创建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新机制:

实现审判效能最大化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坚持贯彻“以协同促发展”理念,创新构建环资审判“三合一”及多维度协同治理机制。该法庭通过深度融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科学认定责任,探索生态损害赔偿新规则,实现审判效能最大化。

同时,强化跨部门合作,搭建与公安、监察、行政等部门的环境案件协作桥梁,促进信息共享、数字赋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克环境治理难题。在区域协同上,与长三角地区法院签订协作协议,推动长江全流域一体化保护,率先实现跨省修复资金移交,树立协同修复新标杆。

此外,法庭还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与多家机构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馆及司法修复基地,开放公益项目,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植树造林、生态普法等活动,形成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南京环资法庭的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深化了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体系化,更促进了生态环境治理的跨区域、跨部门、跨主体协同,有效拓宽了司法保护的边界,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为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苏州法院探索规范化生态环境修复机制:

确保修复工作既合法又科学

苏州法院致力于环境资源审判的现代化与专业化,深度融合恢复性司法理念,将生态环境修复置于核心地位,不断探索并规范其流程与标准,确保修复工作既合法又科学。

法院携手多部门,制定了环境修复工作规程,明确了修复主体、职责、程序及验收机制,积极探索“引导修复”与“责令修复”“实际修复”与“替代修复”“判前修复”与“判后修复”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最大程度调动污染者主动修复环境积极性。

在资金管理上,苏州法院率先出台修复资金管理办法,细化资金收取、管理及使用流程,确保资金透明高效运作。通过严格审核与审批流程,资金精准投向生态修复项目,助力13个替代性项目顺利运行,覆盖山水林田湖草等多领域。

同时,法院构建司法生态修复基地网络,在长江、太湖等关键区域设立基地,形成全域覆盖的修复体系,满足多样化生态修复需求,并服务于长江保护、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国家战略。

苏州法院以生态环境有效恢复为审判质效的重要标尺,积极担当美丽江苏、美丽苏州建设重任,通过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为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制度的完善及环境司法职能的发挥贡献力量。

无锡法院探索环资审判专家辅助人制度:

为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支撑

无锡法院在应对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与技术挑战上,创新性地推行了专家辅助人制度。鉴于环境案件的高专业性,法院自2014年起构建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家库,汇聚了来自生态环境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精英,为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支撑。

为规范该制度,无锡中院于2012年制定了《环境资源案件专家辅助人实施意见》,详细界定了专家参与范围、意见效力及出庭规则等,确保专家意见的科学性、客观性。专家通过书面咨询或出庭作证,为法庭提供关键的专业解析,助力解决技术争议。

在实践中,如江阴法院审理的某污染案件中,针对污水处理工艺争议,专家辅助人通过深入分析,提出实验模拟建议,有效平息了控辩双方的分歧,彰显了制度在事实认定中的关键作用。

专家辅助人制度不仅是环资审判的“智慧引擎”,更是推动解决“鉴定难”“认定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无锡法院通过持续完善该制度,不仅提升了审判的专业化水平,也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实践提供了宝贵经验,促进了法律与科技的深度融合。

盱眙法院做深做实环资巡回审判制度:

让“小法庭”成为“大课堂”

自江苏省开展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来,盱眙县法院秉持让“小法庭”成为“大课堂”原则,将巡回审判作为人民法院全面提升环资审判成效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司法审判力量下沉,密切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同时,通过深入调研与数据研判,制定《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巡回审判规范》,确保审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法院精选65件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切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同时,与7家法院签署协作协议,并联合公安、检察等27家单位构建联动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在关键区域设立多个巡回审判点与服务站,如洪泽湖湖区的水上审判点、工业园区驻企服务站等,提升审判效率与覆盖面。

盱眙法院还注重提升审判影响力与公信力,邀请社会各界旁听庭审,利用新媒体直播案件,吸引公众关注。通过组建志愿服务队与巡讲团,开展46次普法活动,讲述生态保护故事,引导公众树立绿色理念。

环资审判的跨域集中管辖下,巡回审判成为改革亮点。盱眙法院将法庭移至一线,实现就地审判、调解与普法,将案件审理转化为生动的法治课堂。此举不仅教育了行为人,更促进了从“破坏者”到“建设者”的角色转变,为公益保护探索了“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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