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四部门联合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谷腾环保网讯】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全区老旧营运车报废更新进度。
老旧营运货车特别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运营年限长、使用强度大、超标排放问题突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和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是助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
《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全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实施时间、实施范围、补贴标准、申报及审核流程、申请方式及材料等。明确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按照《通知》,申请人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及新购置营运货车的相关手续,并向盟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盟市交通运输部门收到申报信息后,会同公安、商务等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通过后,交通运输部门按规定每月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提出资金金额,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为提高补贴申领效率,加快推进报废更新进度,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研发了老旧营运货车补贴申领小程序,现已进入调试阶段,正式启用后可线下和线上同步办理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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