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余姚高效查处一起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谷腾环保网讯】近日,随着浙江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第八环保所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宁波市某五金机械厂业主郑某手中,一起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查处正式告一段落,企业主也为其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2023年12月下旬某日,位于余姚市大隐镇云旱村的宁波市某五金机械厂员工在工作结束后擅自将车间内使用过并占有乳化液的拖把及抹布带至厂区南侧云旱溪支流进行清洗,导致部分溪水发白,引起围观群众强烈不满并引发较多信访投诉。次日一早,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以下简称余姚分局)第八环保所会同大隐镇发展服务办立即赶赴现场,通过群众提供的影音资料及口述,执法人员立即锁定宁波市某五金机械厂并对其厂区及各角落进行仔细排查,发现其车间内建有振动抛光清洗设施,虽现场未生产,但生产设施区域周边地面较为潮湿,有明显生产过的痕迹,且厂区北侧沟渠处有疑似废水倾倒过的痕迹。
鉴于以上情况,余姚分局第八环保所立即固定现场证据,随后约谈业主进行立案查处。根据生态环境相关法律,在责令业主拆除相关违法生产设施并清理现场的同时,做出罚款处罚。此外,余姚分局第八环保所立足群众生活切身利益,将周边群众口述时较为关心的企业噪声扰民问题牢记在心。一并告知企业主必须于7日内调整生产车间布设,将产生明显噪声的机床进行搬迁,使得生产对周边产生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除此之外,余姚分局第八环保所深谙疏堵结合之重要,在督促企业整改之外,妥善引导企业将生产设施向配套设施齐全的工业区搬迁,从而根治“群众糟心,企业烦心”的问题。
言语再美不如行动,实事再微也有作为。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能够真正得到落实,维护群众切身关心利益,余姚分局第八环保所践行在信访调处时现场最初的承诺,在案件调查取证完成后的一周内对企业违法生产设施拆除以及生产设施调整区域情况进行后督察,及时将处置结果以及整改现状向投诉人做出解释并引导现场部分群众对企业整改后的现场进行查勘,让群众能够放下“压在心上的石头”。
下一步,余姚分局第八环保所将继续深化与属地乡镇调处信访的合作,在加大对水源保护区内五金加工企业涉水工艺查处力度的同时,属地乡镇积极提供合法生产区域,鼓励企业逐步搬迁入园。逐步规范水源保护区源头管控,压实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保护青山绿水,维护群众利益,护航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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